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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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不时发生,相关案件的处理涉及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等许多方面的问题,交通肇事逃逸是长期以来引起社会关注的问题,以下小编 为您介绍逃逸的法律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判多少年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判多少年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刑事责任问题

  并非所有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均需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必须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

  1、《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③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④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⑤严重超载驾驶的。

  2、刑法第133条规定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单位负责人,机动车的所有人,承包商或车辆中的乘客煽动了撞车者,导致受害者死亡,原因是 未得到协助的,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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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灯塔 发表于2020年10月4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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