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7月22日通告称,吴某某、傅某某等人因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规定,买卖、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被列为违规行为当事人,相关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出小客车指标申请。因案件涉及的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已被使用并完成了车辆登记,北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依法撤销了案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
这则消息一出,京牌出租方都人心晃晃,问企信京牌网小编的第一句话就是“京牌出租违规操作指标作废?真的假的?”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说一下
首先,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小客车指标是公共资源,不得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承租、出借或借用。由于京牌出租行为本身违反了公共秩序和法律规定,因此即使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该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这意味着一旦发生纠纷,双方的权益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如果京牌出租真的被举报了指标会作废吗?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和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都有权接受公众对京牌出租行为的举报。一旦接到举报,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如果查实确实存在出租京牌的行为,将会按照规定对涉事车辆的指标进行处理。但是车管所审核前提是京牌出租方以北京车牌指标为前提得诈骗(一标多租等)且涉及金额比较大...一旦查证指标将会作废且三年不能摇号....
最后企信京牌网小编从业京牌咨询10多年的经验来分析这个案例,首选双方自愿情况签订的京牌租赁合同的前提下,车主也是自愿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这样的情况就算是拿着京牌租赁合同去车管所举报也不会受理...而且对于京牌租赁双方来说,京牌租赁合同本就无效,车主也是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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