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客车指标摇号政策通过摇号或排号的方式来分配汽车牌照指标,具有公平性和公正性。“京”字车牌摇号不易,一些想用车却长期摇不到号的人动起了“租车牌”买车的念头....
但是这两年犹豫疫情原因,经济环境不好..企信京牌小编发现京牌租赁市场出现很多“骗子”这个骗子不止是京牌租赁双方,还有京牌中介第三方....2023年报道出来“一女子用北京车牌骗取146万”等新闻登上热搜...中介同行出现“骗”定金1000.2000.500的大家也就是在同行圈里发发,引以为戒..不会上升到报警....还有很多同行把北京车牌操作成“一年转三年,三年转十年”等等神奇操作....
2024年北京租车牌过程到底谁的风险更大?京牌出租方?租京牌方?还是中介呢?
今天企信京牌小编就和大家说说如何应对这样的风险
首先,从法律上讲北京车牌不具有商品属性,也不能单独使用。如果你想使用别人的车牌,你必须以车牌所有者的名义登记汽车。也就是说,当车主租用他人的车牌时,他的车也应该以车牌车主的名义登记。在这种销售关系中,消费者购买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权。虽然车牌租赁不合适,但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一些人仍然选择这种方式购买汽车或经营网上叫车。车牌租给别人的风险
此外,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无论你签了多么严格的备忘录,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主无论如何都无法逃脱。这是因为车牌租赁或车辆租赁本身不受法律保护。《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和车牌属于专用车辆,不得擅自借用或者申请非法程序。以他人名义买车扰乱了国家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公交配置指标的公共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对于北京车牌承租人来说,也面临着很大的法律风险。想租个牌子买车很可能最后连车都赔了。机动车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车辆虽然是动产,但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虽然已经生效,但未经登记的不得与善意第三人对抗。因此,一旦车辆受到处罚,第三方完全有理由按照法律法规善意第三方的原则相信车辆是车牌出租人,从而对车辆进行销售、抵押等处罚。
由于车辆以车牌出租人的名义登记,车辆的交易转让、保险索赔、补发许可证等都需要车牌出租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车牌出租人不配合,承租人将无法处理。如果车牌出租人经济状况恶化,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起诉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或强制执行,由于车辆登记在债务人(车牌出租人)名下,可能导致车牌承租人不能正常处理车辆检查、转让等事项,车辆甚至可能被法院强制拍卖。最后,中介机构或车牌经销商的车牌转租中介服务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后果严重,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犯罪,因为这种行为本身是法律禁止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非法经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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