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余的车辆,在保留一辆的基础上,剩余的车辆可以以他们的名字进行更改或转让给城市登记乘用车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企信京牌网
根据《北京市乘用车数量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在城市内以个人名义登记的乘用车有两辆以上的,在保留一辆的基础上,剩余的汽车无需在受让人的名义下在该城市进行注册,就可以更改其注册或将其转让给小型乘用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而受让人则不需要索引证明文件。
《 〈北京市乘用车数量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转让和注销车辆登记完成后,车辆原登记所有人死亡或者单位被注销的,则更新配额的资格将失效,并且不得由其他人代表他们申请更新的指标。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包括主要家庭申请人)在获取更新的指标后,应当自获取更新的指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车辆登记手续。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企信京牌网
北京车牌转让的最新时限:北京车牌转让的父母需要满足条件吗?企信京牌网
若接受方为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的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作为接收方(受让方)。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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