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介绍京牌租赁业务,一年被告知“转租”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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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人处租用的租期为1年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转头就转租他人5年,以此非法牟利,2023年7月12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转租”北京小客车指标诈骗案,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了解,王某以人民币1万余元的价格,从他人处租得北京市小客车指标1年使用期。为了偿还赌债,其通过某4S店销售人员向购车人窦某转租该指标,但隐瞒了真实租期,承诺窦某指标租期5年。随后,窦某向销售人员支付租用5年的费用5.1万元,扣除介绍费后,王某收取4.75万元。一年后,指标所有人找到窦某索要指标,窦某发觉被骗,随即报警。王某被传唤接受审查,现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念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再酌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本案属于较为典型的利用小客车京牌进行诈骗的犯罪案件,此类案件中被告人多以虚假承诺办理京牌指标、转租车牌等方式为诱饵,吸引有购车需求人群关注并实施犯罪行为。更有甚者,在收取钱款承诺办理相关手续时,又以“疏通关系”为由再次行骗。

针对此类情况,企信京牌小编提醒,购买车辆时,车主应谨慎“上牌”,通过车辆管理部门等正规途径给车辆装上“安全牌”,提高防骗意识,避免轻信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同时,建议汽车销售行业、4S店等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销售人员向消费者推销非正规合法渠道租借车牌指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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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灯塔 发表于2023年7月19日 1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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