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外地牌照车在京出行限制多,一些在北京生活的人被迫租个京牌继续开,由此也催火了本已存在的北京车牌租赁市场,很多租京牌的求租方或是京牌出租方都觉得,京牌租赁中介一个月能挣几万甚至几十万!!!不过企信京牌提醒您,出租车牌存在极大风险。私下里签的免责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现交通伤亡事故,出让方可能要承担事故责任。所以需要专业的京牌租赁中介以专业经验去规避潜在风险的....对于正规的京牌租赁中介,安全第一,费用第二。。
买标者风险
2018年,尹某起诉翟某和孙某,要求确认双方签署的《北京车牌指标租赁协议书》无效。经法院审查,孙某将其车牌指标借给翟某使用多年,后翟某在孙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尹某于2016年1月签订了《北京车牌指标租赁协议书》,约定将孙某名下的购车指标转让给尹某长期使用,尹某向翟某支付车辆指标使用费60000元,翟某未经孙某授权情形下,在协议落款处代签下孙某的姓名。尹某在付款后即使用孙某的购车指标购买车辆,并登记在孙某名下,所购车辆也一直由尹某使用。后孙某多次接收到违法信息,经多方寻找,2017年10月,孙某发现涉案车辆并报警。公安机关将车辆扣押后,要求尹某将车辆从孙某名下迁出,致使尹某无法继续使用所购车辆指标,遂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租赁协议书无效,并返还已支付的车辆指标使用费。
卖标者风险
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咸某起诉要求田某将京牌别克轿车交付自己,咸某支付折价款15000元。经法院审查,2015年,田某用咸某的车牌指标出资购买了一辆别克牌小轿车,当时,田某承诺,咸某可以随时将车和车牌一起要回,但应按照车辆的市场价值对其进行补偿。后来,咸某多次索要车牌未果便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田某将别克牌小型轿车交付咸某。法官释疑:
别克牌小型轿车是田某出资购买并实际使用的,登记车辆所有权人为咸某,咸某与田某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借用合同关系,该行为违反了国家对机动车管理的正常秩序,应属无效。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企信京牌小编提示,借牌买车多数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双方对彼此的社会背景、经济情况、生活状态等各方面都不是很了解,一旦出借人遇到金钱纠纷,成为法院的被执行人,车辆是被法院较常查到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财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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