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于2010年12月开始施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从而衍生了车牌租赁这一交易。
北京企信京牌网(13021950012)小编提示:北京车牌租赁不合法,与他人签订小客车指标租赁和买卖协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样的合同应属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京牌租赁过程中所签订的小客车指标租赁协议真的发生争议还是会采纳的
京牌租赁双方签订免责协议,是否意味着真的免责?北京企信京牌小编表示,如果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司机弃车逃逸,警方找不到司机的情况下会找车牌所有人,出让方也要承担事故责任。撞死人的话问题就更大了,司机找不到,肯定是找出租京牌的人,那可能就要面临承担全部责任了,毕竟车牌和行驶本都在出让方名下。而如果出现赔偿问题,司机不能赔付相应数额,其余部分也可能会由出让方承担。所以对于京牌出租方对车主要求保险200万,真的还是有必要的
对于车牌出租、转让的合同是否有效?
北京企信京牌网小编表示:车牌出租转让合同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规定指出,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应到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摇号登记,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而没有小客车指标的人通过与他人私下签订租赁协议或是买卖协议,都会借用有指标的人的名字购买车辆,属于借用他人名义买车,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对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合同法》第七条也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与他人签订小客车指标租赁和买卖协议的行为已违反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法官表示,这样的合同应属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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