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回收与报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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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回收与报废流程

汽车报废后相关企业就会将车辆给回收掉,然后对车辆进行拆解等,避免报废车重新入市而带来安全隐患。那么车辆回收与报废流程是怎么样呢?很多人对这这方面知识不太了解,今天小编就为你做详细介绍。

第一、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第二、报废受理手续

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证明、凭证,直接到车辆管理所大厅门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号码,在用车受理窗口办理:;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灭失的

第三、申请注销登记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领取相关凭证

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到本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凭身份证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其他相关凭证。

第五、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做废。

1、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2、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3、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4、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如果想要在车辆报废中得到更多利益,那么可以先通过咨询律师获得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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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灯塔 发表于2019年1月8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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