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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异地上牌需要报备费吗
小赵是四川人,现在在上海上班,最近在一家4S店看中了一款车,在准备购买的时候对方说还要缴纳一笔几千块钱的异地上牌报备费,这合理吗?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汽车异地上牌需要报备费吗及其他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报备本身就是4S店应该做的事情,如果有这样的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到消协投诉。
如果卖车的向买车的收取费用,则需要在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可以不予支付。另外,如果是卖方公司的自己内部规定,对您也是没有约束力的,具体的可以咨询车辆管理部门。
【相关案例】
日前,市民唐先生向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投诉称,向一雪佛兰汽车4S店取消上外地牌照业务时,被要求付1500元“报备费”。昨日,记者现场采访时,店方提供的书面材料显示了1500元“异地上牌报备服务费”的清单。不过,从“关爱顾客”角度出发,还是当场同意退款1500元。
市民投诉中止办理外牌业务被扣1500元
今年4月,唐先生在宝山区场中路上的上海锦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18万左右的雪佛兰轿车。唐先生称,购车时,店方就愿意协助上外地牌照。考虑到上海本地牌照难以顺利拍到,他便与对方口头约定:自己先凭有关购车资料拍上海牌照,如果拍牌不成功,再由4S店协助办理外地车牌,办理费用总计为6500元,如未办理,全额退款。
如同自己所预料,提车后,唐先生连续几个月都未能拍到上海车牌。不过,出于种种考虑,他还是向4S店提出了终止办理外地牌照的要求。
“那时,我以为4S店会给我全额退还那6500元,但退款时,他们只退给我5000元,我问另外的1500元,他们就说是‘报备费’。”唐先生说,当初所付的这6500元,“打包”写在购车合同里,并没有说报备费,被告知终止上外地牌照要扣1500元“报备费”一事后,他就两次前往4S店交涉,均未能如愿。
店方处理从顾客角度出发当场退还1500元
唐先生给记者提供了购车合同。该合同上,除了标注唐先生所购买的“汽车产品”和“装潢范围”栏目外,还有“其他类”一栏,该栏里有“上牌费”、“报备费”、“服务费”、“购置税”等类别,并将上牌地点手写约定为河北。其中,“上牌费”为6500元,“报备费”则是“无”。
唐先生说,正是由于这里的“报备费”为“无”,他觉得4S店不应该以收报备费为由扣除1500元。
不过,对于该“报备费”,4S店有不同观点。8月26日,记者现场采访时,店方展厅经理黄女士拿出了一张《报价单》。该《报价单》上有“异地上牌报备服务费”一栏,该栏明确的费用为1500元。
她解释,厂家生产的同一类汽车,在上海和内地其他城市都有销售,但价格不一样,为规范销售,厂方才要求在上海销售而上外地牌照的车子要报备。在唐先生交6500元提出上外地牌照要求后,4S店就已向生产厂商报备。
向唐先生售车时,4S店工作人员就已向唐先生出示过该《报价单》,收唐先生6500元“上牌费”时,也解释过“异地上牌报备服务费”概念,因此,即使唐先生中途提出终止上外牌要求,这笔费用仍已经产生。
对于《销售合同》中“其他类”一栏里“报备费”为“无”的情况,黄女士解释,该“报备费”是其他方面的报备,与《报价单》上的“异地上牌报备服务费”无关。《报价单》上所列的1500元“异地上牌报备服务费”被“打包”进了《销售合同》6500元“上牌费”中。因此,即使《销售合同》里的“报备费”为“无”,也不意味着没有1500元“异地上牌报备服务费”。而在《销售合同》背面的格式条款中,也有关于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赔偿的条款。
不过,黄女士在向其上级领导汇报后,还是当场给了唐先生补退1500元的答复。黄女士解释,这是公司从关爱顾客角度出发所作出的决定。唐先生当场与4S店签订了补退1500元的书面协议。对如此善后处理,他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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