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当前 济宁人在行动

灯塔
灯塔
管理员
23665
文章
0
粉丝
京牌出租0阅读模式

企信京牌6年间为数万车主提供北京车牌托管,租赁京牌,请拨打:18532672073(微信同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济宁市嘉祥县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及时查处了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扰乱疫情防控执勤秩序 6人被行政拘留

  1月27日,马村镇李西村防疫工作人员,在该村西出入路口开展疫情防控监测执勤,马村镇李中村民李某某和万张村村民张某某二人经过,对采取隔离限行措施不满,拒不听从劝阻,恶意辱骂殴打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严重扰乱疫情防控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处置,依法查处李某某、张某某违法行为。二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31日下午,大张楼镇滨湖社区郝垓村防疫工作人员,在该村南出入路口开展疫情防控监测执勤,梁宝寺镇南宋村村民宋某某兄弟二人骑车经过,对采取隔离限行措施不满,拒不听从劝阻,恶意辱骂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踢翻检查点隔离设施,严重扰乱疫情防控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处置,依法查处宋某某违法行为。宋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31日下午,满硐镇杨楼村防疫工作人员,在该村巡控执勤时,发现多个村民在该村超市门口聚集打牌,其中村民杨某某拒不听从劝阻,并殴打辱骂防疫巡控执勤人员。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处置,依法查处杨某某违法行为。杨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1日下午,嘉祥街道陈庄村防疫工作人员,在该村南出入路口开展疫情防控监测执勤,该村村民陈某某不听从劝说,无故辱骂执勤人员,严重扰乱疫情防控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处置,依法查处陈某某违法行为。陈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5日,嘉祥县梁宝寺镇桑东村防疫工作人员,在该村南出入路口开展疫情防控监测执勤,村民赵某某驾车经过,对采取隔离限行措施不满,拒绝出入实名登记,并推搡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严重扰乱疫情防控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处置,依法查处赵某某违法行为。目前,赵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二、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 13人被行政处罚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仍有一部分人不听劝阻,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聚集赌博。

  1月25日21时许,嘉祥县公安局万张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万张镇狄楼村狄某某家中,将聚众赌博的狄某京、狄某齐、狄某元、狄某良、狄某春等5名违法人员查获,当场收缴赌资一宗、牌九一副。

  1月29日,嘉祥县公安局梁宝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梁宝寺镇桐庄村一超市内,将聚众赌博的朱某振、朱某云、朱某喜、朱某密、朱某峰、朱某扩、朱某年、朱某温等8名违法人员查获,当场收缴赌资一宗、麻将两副。

  三、故意隐瞒从疫情发生地返乡 3人被行政拘留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以来,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县上下采取最严密的防控措施,阻击疫情流入和蔓延。但是个别从湖北武汉疫情发生地返嘉人员心存侥幸,故意隐瞒自己武汉接触史,拒不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备案,造成疫情隐患。

  2月4日,嘉祥县公安局兖兰路派出所民警在随访工作中,发现国际商贸城小区居民王某某故意隐瞒其岳父刘某某、岳母陈某某及其妻弟刘某由武汉前来嘉祥过年的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夫妇及其妻弟等三人传唤调查,三人对拒不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疫情防控措施的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三人行政拘留处罚。目前,已对王某某及其亲属采取居家隔离措施。

  经查,王某某岳父母刘某某、陈某某二人于2020年1月17日从武汉汉口乘坐K974次火车到菏泽,后到嘉祥。王某某妻弟刘某于2020年1月23日由武汉驾驶私家车到嘉祥。上述三人到嘉祥后,均住嘉祥国际商贸城C区10号楼5单元。期间,国际商贸城物业管理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对业主逐一进行询问登记。为逃避被隔离留观措施,王某某夫妇故意隐瞒其亲属三人从武汉返乡事实,拒不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造成疫情隐患。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居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要求,凡疫情发生地来往史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网格员、居(村)委会报告完成登记备案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便接受相关服务。对故意隐瞒事实或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造成相应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旦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应积极配合隔离观察,切实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负责。

  四、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 1人被立案侦查

  2020年2月5日,嘉祥警方对故意隐瞒在嘉祥途径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震立案侦查。

  经查,张某震,男,1月24日被任城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目前已治愈出院)。该张在发烧的状态下仍从湖北乘坐火车来济宁,且在确诊治疗期间,向疾控中心人员隐瞒其在嘉祥与多人密切接触的活动行程,给防控工作造成影响。张某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如实说明自己的居住史、旅行史、途径史、接触史等,如有隐瞒,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文章末尾固定信息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灯塔
  • 本文由 灯塔 发表于2020年1月2日 00:00:00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jingpaichuzu.com/archives/1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