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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国家标准的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将于2018年2月14日之前发布。新标准全面改善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 该条款的原始部分为强制执行的全文,最高时速从每小时20公里提高到25公里,最高车辆质量从40千克提高到55千克,并且具有踏板骑行功能。
危险: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逐年攀升
目前正在执行的1999年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规定最高时速为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但速度可调是公开的“秘密”,改调后时速能达到50公里。
根据交管部门的规定,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的车均为超标车型,不得上路行驶。但多年来,这些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依然大肆“裸奔”。但厂商为了满足消费者对较长续航里程的需求,电动自行车电池越做越大,在售的电动自行车,几乎都在40公斤以上,部分车辆甚至超过70公斤。
新规放宽车速重量标准
“新标准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方面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主要是考虑到近些年来消费者出行范围扩大、生活节奏加快的现实。”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
针对电动自行车国标更新滞后的情况,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组织修订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新标准明确,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这就从根本上划清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界限,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最高车速调高至25公里
新规还明确,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高至25公里,电动机控制系统应当具有防速度篡改设计。
目前,国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为此,新规也规定,当行驶时速达到15公里时要持续发出提示音;使用说明书也应写明,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整车重量调整为55公斤
在整车重量指标上,新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大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
电机功率调整为400瓦
针对近些年电动自行车充电频繁引发火灾的隐患,新规要求将电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且增加防火性能、阻燃性能。
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
工信部表示,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具体以标准正式发布稿规定的时间为准。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据悉,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地制定妥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
业界预测,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出台后,轻便摩托车的国标也会加快拟定。值得注意的是,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虽然速度更快,但使用者需要上牌、持有驾照、上保险。
电动车停放充电下发新规,违规受罚、入刑!
2018年元旦前,公安部在官网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3、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4、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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